摘要

法院推动社会管理创新的一个重要途径就是法院职能的延伸,而诉讼预防功能的发挥应该是其重要的组成部分。诉讼预防功能包括了纠纷发生之前的社会矛盾源头治理,以及诉讼前的纠纷分流途径。诉讼预防功能的发挥具有现实和理论意义,但应该以司法的中立性和服务审判职能为界限。

  • 单位
    北京市社会科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