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鲁建执法字[2018]7号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城乡建委)、规划局、城管局(执法局、公用事业局、园林局)、房管局、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济南、莱芜市城乡交通运输委、林业和城乡绿化局、城乡水务局,菏泽市开发办,各国家级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为规范全省住房城乡建设违法违规行为举报管理,提高办理质量和效率,更好地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信访条例》、《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