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康作为一项基本权益,宪法上的确立为其实现伦理价值和社会价值提供了依据。在许多国家宪法中有关健康权的宣告各异其趣,通过与他国立宪模式的比较,发现我国宪法目前有关健康权的立宪模式的解读更接近于国家目标型。然而有关健康权内涵始终存在争议,若将其提升到宪法基本权利的范畴,应致力于构建新型的健康观念,完善宪法对健康权的规定。基于我国的国情,参照他国经验以期实现我国健康权宪法保障的最低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