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目的:探讨具有凶杀行为的精神疾病患者自杀的危险因素。方法:调查1986年至2006年具有凶杀行为的精神疾病患者院内自杀身亡31例,采用多因素Logistic回归分析自杀行为危险因素。结果:具有凶杀行为精神疾病患者自杀男:女=3.43∶1,自杀行为的发生与家族自杀史、悔恨、绝望、心理社会因素及杀害对象有关。结论:悔恨、绝望、心理社会因素等是具有凶杀行为精神疾病患者自杀的危险因素,对于有凶杀行为的精神疾病患者自杀行为应加以干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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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北京市安康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