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目的:探讨YAG玻璃体激光消融术在不同病程玻璃体混浊患者中的应用效果,以期为不同病程玻璃体混浊患者的临床治疗提供更好的指导意见。方法:选取2021年4月—2022年8月江门新会爱尔新希望眼科医院收治的90例玻璃体混浊患者作为观察对象,根据不同病程将其分为A组(病程3~6个月)、B组(病程7~12个月)、C组(病程>12个月),各30例。三组入院后经相关体征检查无误后均进行YAG玻璃体激光消融术治疗。观察并记录三组的临床症状改善情况及接受治疗次数,并对治疗前后的眼压进行测定,同时采用Spearman相关系数分析手术疗效与病程的相关性。结果:A组症状改善总有效率高于B组、C组,且B组症状改善总有效率高于C组,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A组接受治疗次数少于B组、C组,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治疗1个月后,三组眼压均低于治疗前,且A组眼压低于B组、C组,B组眼压低于C组,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Spearman相关系数分析显示,YAG玻璃体激光消融术疗效与病程呈负相关(P<0.05)。结论:经YAG激光消融术治疗后玻璃体混浊患者临床症状及眼压均得到明显改善,且病程越短,进行YAG玻璃体激光消融术疗效越高,因此可推荐玻璃体混浊早期患者使用YAG玻璃体激光消融术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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