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种驱蚊剂农药对大鼠口鼻吸入方法的建立及吸入毒性的比较评价

作者:吴宗澄; 张述阳; 吴**; 王华琳; 张智博; 张云鹏; 张晓军; 温鹏; 金迪; 赵帅; 王超; 姚宝玉
来源:农药, 2021, 60(06): 424-439.
DOI:10.16820/j.cnki.1006-0413.2021.06.008

摘要

[目的]评价和比较不同类型的驱蚊剂,即固体盘式蚊香、雾化用蚊香液及电热蚊香片对大鼠口鼻吸入毒性测试方法的建立及急性吸入毒性的比较评价。[方法]将大鼠在28 d内,每周5 d,每天暴露6 h,会对重要的身体器官产生显著的毒理学影响,包括肝、肺、肾、脑和心脏。[结果]不同驱蚊剂对神经组织和肝组织的毒性大小依次为固体盘式蚊香>蚊香液>蚊香片,而在肾和心脏组织中,固体盘式蚊香毒性最强,而蚊香液体毒性最小。肺部组织几乎同样受到所有驱虫剂的影响。[结论]根据目前的研究结果,已得出结论,暴露于各种类型的驱蚊剂对健康有害,并可通过在重要器官产生病变而引起各种与健康有关的问题。

  • 单位
    沈阳化工研究院有限公司; 国家沈阳新药安全评价研究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