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义务教育数学课程标准(2011版)》提到了十个核心词,“推理能力”就是其中之一。后来,随着“核心素养”成为教育领域热议的话题,“逻辑推理”作为核心素养的重要内容再次受到重视。由此可见,逻辑推理在数学学习中具有非常重要的地位和作用。推理是由已知条件推出结论的过程,是一种重要的思维形式和数学思想方法,也是学生应具备的数学关键能力。因此,教师在日常教学中要重视培养学生的逻辑思维,涵养学生的推理能力。一、对逻辑推理的认识所谓“逻辑推理”,《普通高中数学课程标准(2017年版)》给出的定义是:从一些事实、命题出发,根据所推出的命题进行思维分析。所谓合理推理,指的是以原有事情为出发点,根据直觉以及经验,通过类比以及归纳等方法对结果进行推断的过程。简单来说,合情推理可分为类比、归纳以及统计这三种不同的推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