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近日,上海市市场监管局网站公布的一则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上海东铪商贸有限公司及潘粤明因违反《广告法》规定,被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罚款112.36万元。一、案情如何?行政处罚决定书(沪市监总处[2022]322021000305号)显示,经查,当事人上海东铪商贸有限公司主营食品销售等业务,且销售的日加满牌日加满饮品(绿瓶装)属于保健食品(批准文号:国食健字G20041476),核定保健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