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我国会计准则体系中,非农林木资产的核算方法尚未予以明确规范。本文对持有非农林木资产上市公司的财务报告进行分析,重点关注非农林木资产的利用方式和特点,归纳出绿化生态林、旅游观光林、研发实验林以及碳汇林这四种常见的非农林木资产,发现上市公司在会计核算中存在非农林木未确认、确认方式不统一、信息披露不充分等一系列问题,据此提出将非农林木资产确认为固定资产并由固定资产准则进行规范、按实际成本进行初始计量、进一步规范后续计量、强化信息披露等完善建议。同时特别指出,把非农林木资产从生物资产准则中剥离转向按照固定资产准则核算,只需对固定资产准则进行微调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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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北京林业大学; 经济管理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