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作为一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审计监督制度,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2018年开始进入全国范围推广阶段。责任界定作为审计结果运用的重要一环,是发挥审计实效的着力点。本文从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的制度背景和现实需求出发,分析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结果运用中的主要问题。在此基础上,一是从责任认定的内容和原则、责任类型的划分以及责任表现与类型的匹配关系出发探讨领导干部责任认定机制;二是以“三个区分开来”为指导思想构建容错纠错机制,阐述容错纠错机制的原则、方式和程序;三是按照定责—考核—问责的逻辑,构建以定责为基础的审计结果运用机制并明确其流程。最终,形成责任认定机制、容错纠错机制和结果运用机制的一体化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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