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2018年9月3日以粤经信规字[2018]6号印发)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无线电干扰投诉和查处工作,规范无线电干扰查处工作程序,有效维护电波秩序,保护用频设台用户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频率划分规定》和工业和信息化部《无线电干扰投诉和查处工作暂行办法》,制定本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