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全面依法治国的背景下, 我国医疗机构依法执业建设直接关系医疗服务行业的可持续与高质量发展。但目前各医疗机构缺乏对依法执业建设的系统规划, 卫生行政部门对违法执业行为大多实行检查与处罚的措施, 导致当下医疗机构违法执业行为呈现"查而未改, 改而无效"的局面。作者提出将行政和解理论应用于医疗机构依法执业合规管理, 通过制度的激励与引导, 促进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加强依法执业管理, 规范医疗行为, 保障医疗安全, 实现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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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温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