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是法治的重要组成部分。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只有全面依法治国才能有效保障国家治理体系的系统性、规范性、协调性,才能最大限度凝聚社会共识。"[1]法治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重要依托,地方的举措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上起着基础性作用,我们要重视地方的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