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按照城市道路的服务对象和所承担的城市活动的特征,可将其分为通过性道路、集散性道路和地方性道路三类。优化现行规范城市道路分级体系,将城市道路分为快速路、交通性干路、集散性干路和支路四个等级。快速路和交通性干路主要服务于长距离通过性快速机动交通,集散性干路和支路分别服务于中等距离集散性慢速机动交通和短距离地方性慢速机动交通。同时,根据不同等级道路功能定位、道路沿线用地性质和道路空间资源,合理和适度的满足多样化的城市公共活动空间需求和各种重要市政基础设施敷设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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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上海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集团)有限公司; 上海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集团)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