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目的调查百色市学龄前儿童弱视发生的情况。方法选择2013-2014年百色市城区及县城18所幼儿园学龄前儿童共5 716名,利用E字视力表检查儿童视力,对于疑似弱视儿童进一步行最佳矫正视力检查。结果百色市受调查的学龄前儿童的弱视发生例数为348例,占受调查儿童的6.09%,不同性别间的弱视发生率比较,差异无统计学意义(χ2=0.004,P>0.05)。34岁(不包括4岁)儿童中发生弱视91例,发生率为5.01%;45岁(不包括5岁)儿童中发生弱视152例,发生率为7.71%;≥5岁儿童中发生弱视105例,发生率为5.45%。45岁(不包括5岁)儿童弱视发生率高于34岁(不包括4岁)组及≥5岁组(χ2=2.074、1.986,均P<0.05)。34岁(不包括4岁)组与≥5岁组儿童中弱视发生率比较,差异无统计学意义(χ2=0.002,P>0.05)。发生屈光不正的儿童共284例,占弱视儿童总数的81.61%;发生屈光参差性弱视的儿童共31例,占弱视儿童总数的8.91%;发生斜视性弱视的儿童共26名,占弱视儿童总数的7.47%;发生形觉剥夺性弱视的儿童共7例,占弱视儿童总数的2.01%。发生屈光不正的儿童中,发生远视性屈光不正的儿童共129例,占屈光不正儿童总数的45.42%;发生近视性屈光不正的儿童共24例,占屈光不正儿童总数的8.45%;发生散光性屈光不正的儿童共131例,占屈光不正儿童总数的46.13%。结论选择恰当的儿童弱视诊断标准有利于更精确的了解当地儿童弱视的发生情况,有利于制定更为贴切的防治措施,有利于儿童的健康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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