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总监委派制自1994年由深圳市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在国有企业中率先实施以来,取得了较好的效果,对规范国有企业经理人的行为,维护所有者的合法权益,保证国有资产保值和增值,规范会计信息的真实披露等方面起到了重大作用。但新形势下该项制度也面临由于激励约束机制不健全、职责定位不明确及缺乏统一的法律保障等产生的新问题,试从原因及对策方面对该制度如何完善作简要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