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由于船舶的特殊属性,实践中船舶实际所有人常会介入船舶登记所有人的有关债权案件中,向船舶登记所有人的一般债权人提出执行异议之诉,随之产生相关法律问题。为了解决实践中产生的法律问题,通过分析实践中船舶挂靠问题并检索研究近5年的类案,提出了有关挂靠船舶在一般债权下执行问题的解决方法,建议在司法实践中允许特定情形下的一般债权人可以对抗船舶实际所有人的物权,并考虑让船舶实际所有人或挂靠双方共同承担案件受理费。

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