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粤人社规[2021]9号各地级以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卫生健康委、应急管理局、总工会,国家税务局广州、各地级市、珠海市横琴新区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第三税务分局,省直各有关单位:为做好高温天气下劳动保护工作,保障劳动者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广东省高温天气劳动保护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66号)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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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广东省总工会; 国家税务总局;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应急管理厅; 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