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危机是工业革命和市场经济的副产品,环境保护法律秩序应解决危机需求而生。我国环境保护法律秩序建立在"外源型"法律规范基础之上,在本土法文化继承和环境习惯法价值衔接上是断裂的,因此,我国环境法律秩序难以完成以自发秩序为开端的法律自创生过程。进化理性思维是解决环境保护法律秩序困局的前提,其具体解决路径有三:环境法律移植的本土化、环境习惯法的嵌入与衔接、无序与有序的良性消解,而环境保护制定法祛魅、生态整体主义思想兴起、大地法理学和荒野法思想回归又为环境保护法律秩序未来发展提供了理论渊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