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未成年人涉毒犯罪的刑罚适用脱离不了刑事政策的指引,但是毒品犯罪从严政策与未成年人犯罪从宽政策之间并不具有一致性,需要在宽严相济的政策权衡中结合具体规范实现持法达理和处罚有度。在未成年人毒品再犯中析分累犯或者根据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制度等排除该制度适用的方式仍存在局限性,毒品再犯能否适用于未成年人需要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总则中的累犯除外规定进行体系解读,并把惩教兼顾的精神贯通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分则的具体适用之中。对未成年人毒品犯罪并不是毫无原则的一律从宽,在其针对多人行为的贩卖或者多次实施毒品犯罪的情形下应适用情节严重的规范适用;在涉毒品犯罪数额与多次情节的综合情形下,对未成年人适用升档法定刑并不违背重复评价原则。

  • 单位
    西南政法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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