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裁判要旨】被告人与被害人系在约会过程中发生性关系,后被害人报警控诉被告人强奸,该类案件中,是否违背妇女意志成为证明的难点。法官在证据审查时围绕构成犯罪的要件事实,运用横向对比、纵向对比、交叉对比三种方法,坚持排除合理怀疑标准,结合被害人身上并无明显伤势等客观情形,对本案证据进行多维度分析,在无法达到证明标准时,认定被告人不构成强奸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