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收入作为评价企业经营业绩的关键指标之一,受到财务报表使用者的高度关注,采用不同的会计政策确认收入对企业的经营业绩及相关财务指标将会产生深远影响。2017年,财政部发布了新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对特定交易收入确认进行了规范,根据企业在转让商品(或提供服务)前是否拥有控制权来判断其在进行交易时的身份是主要责任人还是代理人,从而选择总额法或净额法确认收入,在应用层面为企业收入确认提供了规范与指引。本文基于新收入准则对J传媒公司信息流广告代理收入确认总额法、净额法选择进行分析,以期能对广告代理行业会计处理提供借鉴,以进一步促进行业会计核算规范化,提高会计信息质量,增强可比性。

  • 单位
    金鹃传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