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20年,教育部发布的《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在法律层面正式为中小学教师教育惩戒赋权,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教师“不敢惩”“不会惩”的问题。但是,由于我国教育惩戒的相关立法和研究才刚刚起步,其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建设依然任重道远。当前,中小学教师在教育实践中仍面临着政策工具零星短缺的工具困境、舆论环境纷繁复杂的环境困境、政策理解浅尝辄止的认知困境、实施效果不尽如人意的实效困境等问题。为保障中小学教师在教育管理中能有效地行使教育惩戒权,应从补全政策储备短板、营造社会舆论氛围、重塑科学惩戒理念、优化教育惩戒效果等方面思考相应的纾解之策。
-
单位教育科学学院; 沈阳师范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