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西方理论指导下的社区多元治理现代化改革,在实践中并未带来社区治理的有效性。研究采取以个案为基础的机制分析方法,在对"深圳改革悖论"经验呈现的基础上,重新梳理我国社区公共事务的内容与属性特征,并剖析其对社区组织权威生成与社区治理有效性的作用机制。研究发现,我国社区公共事务中行政、服务与自治职能之间边界模糊。社区居委会承担的行政和服务职能不只是工作负担,更是重要的治理资源,在使用的过程中能够拉近与群众的距离,转化为回应居民求助需求的治理能力。这也是其形式权威转化为实质权威的关键。而只有社区组织获得群众认可的实质权威,基层治理的有效性才能由之转化而来,国家与社会之间的双向沟通互动才能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