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背景:近日,在广东省东莞市塘厦镇观澜碧桂园小区,3个月大的女婴凡凡被高空坠落的苹果砸中,颅脑损伤,至今昏迷不醒。医生告知,凡凡右脑或失去所有功能。此事并非个例,高空坠物致人伤亡的事件时有发生,并且多以悲剧收场。(3月22日《法制日报》)高空抛(坠)物现象被称为"悬在城市上空的痛"。侵权责任法第八十七条规定:"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