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改革开放已经推向纵深阶段,在国家去产能、节能减排大行其道的今天,环境污染虽然在一定程度上得到解决,但与之相关的环境问题仍然是人们关心的焦点。基于传统相邻权和民事侵权理论保护自己的权益显然不足以应对环境权益被侵害的现状,而环境权理论又更多地被视为公权利,也无法实现人们迫切保护自己环境权益的愿望,因此环境相邻权应运而生。此种权利到底属于何种权利属性,与传统环境权及相关权利是何种关系,有待人们去正确地认识和厘清,此举将有利于法律制度的具体建构和未来环境权利的合理保护。从当今的社会现状来看,环境相邻权的确立和对私法性权利属性的确认显得尤为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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