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十九大报告提出要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公共行政理论的发展在行政决策领域中则表现为由封闭型行政决策转变为开放型行政决策。公共决策作为国家行政权力运行的起点,在社会治理创新中发挥重要作用,构建公共决策法律体系有助于完善决策程序、提高决策质量,推进社会治理创新的法治化进程。结合社会治理创新这一时代背景,针对公共决策法律体系的构建要求在价值取向上坚持民主、法治、回应现实需公平公开的原则,在制度构建时要明确主体的法律地位、参与的程序和途径、主体间的权责划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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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中共广东省委党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