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网络文学作品知识产权(IP)改编是随着泛娱乐产业发展而来的新兴现象,但是《著作权法》中有关作品改编的规定是基于传统的纸质作品,而随着网络文学作品IP改编而来的"二次创作"作品版权问题、网络文学作品IP作品侵权界定问题等均很难援引。为了解决上述问题,可以考虑在《著作权法》中引入"两分法"标准、"许可费推定"的损害赔偿计算方法等完善《著作权法》。

  • 单位
    南京审计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