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津政办发〔2022〕54号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天津市新污染物治理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照此执行。2022年12月24日天津市新污染物治理工作方案为加强新污染物治理,提高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环境风险防控能力,切实保障生态环境安全和人民健康,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新污染物治理行动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22〕15号)和《天津市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行动方案》要求,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