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刑法修正案(十一)》对知识产权保护问题做出了大幅度的修改,知识产权刑法在刑事实体领域的犯罪化和刑事制裁领域的重刑化,体现了积极刑法观的基本立场。本文通过对知识产权刑法修正后的案件样本数据分析,肯定了知识产权刑法修订在整体上的显著威慑效力,并以国家法治和知识产权刑法与前置法的衔接为切入点,剖析此次知识产权刑法修正的价值评价与完善。

  • 单位
    南京审计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