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十七年间,中央人民政府开始探索符合自身国情的学生资助制度,形成了学生供给制、人民助学金制、学杂费减免制以及留学生公费制等多种类型。在社会主义教育方针的指引下,学生资助制度呈现出如下时代特征:资助对象的普及性——面向工农劳苦大众;资助范围的广泛性——涵盖各级各类学校;资助学段的全程性——贯穿正规教育全程。其时,学生资助制度的施行,不仅降低了工农劳动大众的文盲率,而且推动了全国教育事业的整体发展。然则,囿于时代的局限性,部分“剥削阶级”子女接受资助的权利受到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