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2019-新型冠状病毒(2019-nCoV)感染所致的肺炎称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2020年2月8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暂时命名为NCP,2月21日修订为“COVID-19”,与世界卫生组织命名保持一致,中文名称“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保持不变。自从疫情开始至今我国先后共颁布了七版《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诊疗方案》,每版都把薄层CT列入了诊断标准。新型冠状病毒通过S-蛋白与人ACE2相互作用的分子机制,感染人的呼吸道上皮细胞,因此对人有很强的感染能力[1]。2020年1月20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发布2020年1号公告,将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纳入《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的乙类传染病,并采取甲类传染病的预防和控制措施。但是冬春季节腺病毒、流感病毒、呼吸道合胞病毒等引起的各种呼吸道疾病多发,因此如何鉴别这些病毒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所致的肺炎,成为重中之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