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独身或寡居的男女因情欲不遂而心理失调,乃至发生明显的性变态,不能抑制地性幻想,轻者为花痴,重者为花癫。这种现象在中国古代一直受到关注:一是关注个体健康的医者,一是关注社会和谐的儒者。从仓公淳于意开始,中医对“欲男(女)而不可得”相关的躯体和心理疾病认识逐渐清晰,注意到了花癫患者“梦交”以及丧失羞耻的情形,并在宋元之际发展出了情志疗法。为解决旷夫怨女的性匮乏,儒家从孔孟到朱子均重视社会制度建设,用“婚姻以时”去应对男女之道。同时他们并不绝对反对单身。倡导“婚姻以时”是社会治理的题中之义,是对统治者的一种要求,政治应当以民为本,保障大众正常的婚配需要和性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