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以安徽警官职业学院为例,分析了学院与监狱、戒毒所在协同育人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应完善"校狱(所)共建"办学体制,成立校狱(所)合作委员会,建立配套相关政策措施,明确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在校狱(所)协同育人过程中的主导作用和指导功能,以及更新育人观念,利用双方资源多方位合作,促进双方价值创造,从而为学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加深与狱(所)的紧密合作提供解决思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