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全球博士教育规模扩张的背景下,建立公正、合理的博士学位论文评价程序对规范博士学位管理,保障博士教育质量具有重要意义。通过呈现与比较英国、澳大利亚和挪威博士学位论文评价程序的主要环节——成立评审委员会、博士学位论文审查和博士候选人答辩,可以发现:英国强调程序连贯性,关注对博士候选人的综合评定;澳大利亚注重外部审查,审查过程以论文质量为核心;挪威采用公开审查,重视外界对博士候选人的认可。上述特征的形成源于三国在因循本国传统的同时,嵌入并重构了他国经验。这也昭示:以程序规制推进博士学位论文评价改革需突破“国际标准”和“最佳实践”的限制,明确自身需求并仔细审查他国经验的适用性,探寻符合正义原则的评价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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