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农办长渔〔2014〕2号相关省(区、市)渔业行政主管厅(局):为落实《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4年长江和珠江流域渔政执法护渔行动有关工作的通知》(农办长渔〔2014〕1号)相关工作部署,做好我部长江办所辖流域、水域渔政管理工作,进一步打击非法捕捞、清理整治违规渔具,巩固长江、珠江禁渔期管理成果,养护水生生物资源及其生态环境,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一、各地要进一步端正工作态度,严肃执法纪律,整合执法力量,加大渔政执法力度,结合整治非法捕捞专项行动开展相应的巡航检查、交叉检查,在重点水域、交界水域和违规高发水域驻守检查。10月底至11月底,我部长江办将组成督查组分别对长江、珠江、淮河等相关流域和重点水域开展陆上督查和巡航检查。

  • 单位
    农业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