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现行法律针对通过家庭承包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所明确规定的四种主要流转方式(转包、出租、互换、转让)在实践中的制度效果是立法者决定坚持或者改变现有制度设计的前提。通过对源自中国法院网的410份流转纠纷司法裁判文书的数据挖掘和范式分析可以得出结论:其一,现行法律关于流转方式的制度设计存在着明显的不合理性与缺乏可行性,由此导致相关规定难以在流转实践和司法实践中得到全面准确施行与适用;其二,农民在流转实践中对于相关法律规定的主动遵守程度仍然比较低,其对于习惯法的路径依赖和对于成文法的认知能力不足导致实践中的流转行为普遍缺乏规范性;其三,基层法官在审理流转纠纷案件时的法律分析与适用能力仍有待进一步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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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西南政法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