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西部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投资不足问题,各级政府在西部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中必须建立分工合作关系,必须明确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在西部农村基础设施投资和管理方面的职能范围,即中央政府对西部农村地区基础设施建设投资能够为该地区社会经济发展创造公平的投资环境与政策条件,地方政府承担着为辖区内农村居民维持基本生活提供地方公共产品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