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为了加强核医学大型医用设备管理,规范其临床使用评价,建立使用中和使用后监管体系,保证核医学SPECT和SPECT/CT仪的正确使用,中华医学会核医学分会制订了SPECT和SPECT/CT仪临床使用评价指标。一、基本要素1.医疗机构。(1)所在医疗机构:名称(以组织机构代码为准)、通信地址及邮编;(2)医疗机构属性:综合性、专科,医院等级;(3)资质:持有《放射性药品使用许可证》及类别、《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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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盛京医院; 复旦大学附属华山医院; 河南省肿瘤医院; 解放军总医院; 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西安交通大学第一附属医院; 辽宁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河北医科大学第二医院; 哈尔滨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