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现代社会伦理道德仍然是调整婚姻家庭关系的重要规范。法律因为无法触及人的情感世界、无法深入家庭关系内部,因而对婚姻家庭关系调整的作用非常有限。婚姻家庭和谐关系的建立,应主要依靠伦理道德规范的完善,辅之以社会舆论人性化的正向引导与道德教化,同时需要借助法律手段推进和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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