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集体自然资源价格评估以咸宁市通山县石门村村级自然资源为例,借鉴国内外先进学术理论和方法的基础上,依据自然资源特点将评估对象划定为土地资源、森林资源、草地资源、矿产资源、水资源等五种资源的单项评估,包括其经济价值和生态价值。本研究不仅为集体自然资源价值评估标准提供参考依据,还为自然资源流转入市提供了价格参考,更为政府有关部门全面掌握集体自然资源利用状况,科学管理和合理利用集体自然资源提供借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