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法院调解家事案件的理想状态是尽量将调解向诉前延伸,建立起家事案件法院诉前调解机制,以此来妥善解决亲族之间已经达致法律纷争之矛盾、采纳当事人合意以及恢复当事人感情。为此,域外的许多国家(地区)都已建立起了契合本国家事案件特性,利于家事案件处理的家事案件法院诉前强制调解制度。而就我国而言,目前正面临着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改革持续推进之机遇,在此机遇之下,深入考量我国家事案件法院诉前强制调解制度设立的必要性与可行性,并在资鉴域外立法经验的基础上,完成我国制度的构建是当下之重要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