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合作社的第二个不同特征是成员的股份仅代表会员资格而不是股权。支持公司制的观点认为,合作社的这一特点限制了其获取资本的能力。毫无疑问,任何探索合作社现代化发展的法律修订都需要考虑到合作社的这种独特特征,准确理解这两种模式中股权融资的本质区别。对于一家上市公司的股东而言,股票就代表其在公司中的权利。这种无形的个人财产赋予了股东分配权(如果公司破产,有权获得股息、偿还本金和剩余资产的权利)和控制权(在股东大会上拥有对影响公司决策的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