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从制度设计的角度论证电动车企业研发行为与政府补贴的关系。以电动车企业研发行为为例将回报共享制度应用其中,建立基于成本补贴的回报共享制度模型,推导出电动车企业在有无成本补贴情况下的个体效用最大下的最优研发努力水平。研究表明,具有成本补贴的回报共享制度下的个体企业研发努力水平要高于单纯的回报共享制度下的个体研发努力水平。此时调整研发成本补贴系数能够实现改进的回报共享制度下的个体企业研发努力水平最优值与群体收益最大的努力水平最优值相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