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1958—1961年,全国农村地区整体上处于人民公社体制之下。农村家庭副业政策,以1959年庐山会议和1960年"十二条"为界,大致上经历三个发展阶段,而每个阶段相关政策动态转换的原因又各不相同。1958年初至1959年庐山会议前,"大跃进"和人民公社化运动向纵深发展,政策仍然允许社员在不影响集体劳动前提下可以继续经营一些小副业。庐山会议至1960年"十二条"出台前,受"反右倾"斗争的影响,农村家庭副业政策出现反复,影响了多数社员的正常生活。"十二条"出台至1961年底,面对严重的经济困难,中共中央对发展农村家庭副业采取松绑政策,极大地解放了农村地区的生产力。这一时期农村家庭副业政策的实践,为改革开放初期农村地区经济改革提供了有益的经验和启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