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采用环境政策评估的一般模式,对我国点源水污染物排放控制政策进行了评估。结果表明:尚无明确证据表明水体污染状况得到改善、点源污染排放得到有效控制并实现连续达标排放。分析其主要原因:政策目标体系不明确,未能体现保障人体健康和水生态安全;水体保护目标含糊不清,缺乏管理意义;水污染物排放总量减排与水环境质量改善缺乏响应关系;连续达标排放缺乏达标判据。现行水环境管理体制没有考虑到环境外部性对环境管理的要求,导致外部性无法得到有效的内部化。现行点源水污染排放控制政策缺乏系统设计,执行成本较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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