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根据2006年8月27日修订通过并于2017年6月1日施行的《合伙企业法》第二条的规定,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有限合伙人可以是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另外,该法第二十二条规定,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合伙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