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自治实质上是在陌生人社会实现公共事务合作治理的过程,积极分子作为关键群体发挥着催化合作、承担部分成本、示范与动员、决策与规则生产等重要作用。陌生人社会的选择性激励机制却陷入明显困境:自我激励不稳定,社会激励有限,反激励作用更明显。这使得积极分子难以获得稳定可持续的激励而很容易退出。化解陌生人社会的激励困境,要发挥社区基层组织的有限介入作用,构建组织化的积极分子识别与动员机制、公共荣誉赋予机制和积极分子保护机制,从而实现基层组织与业主自治组织的良性配合和社区善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