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公务用枪受困于维持社会稳定现实需要的冲动和防止警务用枪不当使用侵犯公民合法权益的控制之间的矛盾。控制策略在我国现行涉枪法律制度中脉络清晰,冲动来源于以暴恐犯罪为主因引发的对枪支使用的呼唤。建立以自由优先为原则,以自由和安全的平衡为补充的枪支管理法律制度的价值取向是解决困局的基本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