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学历进修协议纠纷是教师继续教育、在职提高学历后不履行协议、提出调动或辞职而产生的争议,这给高校人事管理带来一定困扰。为完善学历进修协议方面的管理制度,本文在论述高校教师学历进修协议及其性质的基础上,通过分析近年来学历进修协议纠纷的裁判发现:高校与教师关系定位为人事关系,确认学历进修协议是合法有效的协议,教师有权解除聘任合同,而高校有义务为教师办理人事档案和社会保险转移手续,教师服务期内辞职需承担违约责任。完善高校进修培训的人事管理制度,应当从订立学历进修协议的程序、学历进修协议的内容、健全相关法律机制,保障学校和教师权利方面来进行改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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